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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教师开学时段不准校外补课,假期中在职老师办补习班还是可以?
虽然假期在职老师办小补习班并不违反任何一条法律(大规模成企业的须工商注册的除外),但教育系统为了附和社会上的红眼病,放假前会议宣布“严禁有偿补课,否则开除公职",处罚十分严厉。这就是国情,“人情大于法律"。从道理上讲,科学家没日没夜工作才有诺贝尔奖,学生(特别是高中生)利用假期多学点知识(根据各人承受能力),老师放弃休息帮助学生,按劳取酬有何不妥?
看现在的高中老师,哪里有一个是闲着的,最无能的也进行一对一辅导!有市场,有需求,这就是经济规律,谁也破坏不了,而且法不责众,初中小学可能有老师动员家长,而高中几乎都是家长找老师!要想控制补习,很简单,源头在家长,只要全体家长深恶痛绝之,此类事件就不会再发生,想想恢复高考前以及高考开始前几年,老师去补习赚钱么?现在,老师们放假了,闲着没事,看到非常容易到手的钱而不去赚,岂不是傻子一个!
对在职教师在假期时去参加辅导班给学生补课有什么看法?
在编在职教师是国家工作人员,属于体制内,是不允许利用假期和节假日参加辅导班的辅导工作的。
一,教师参加辅导班的活动,必然会向经济行为靠拢,就会利用手中的权利吸引学生参加自己的辅导活动,在学生中造成不公平。
理论上在职在编教师教育教学水平要比辅导班的老师专业。试想一个连编制都没有考取的老师,从来没有在公办体制内上过一天班,教书育人对他们来说只是空中楼阁,他们只会一对一的问题辅导,缺乏教书育人的理念支撑。
二,教师的假期,得福于学生的放假,虽然放假了,但是教师要利用假期进行学术提升,不仅要读书,而且要认真的钻研教材。
教师服务于学生,没有了学生,学校都没有了,哪来的教师?因此教师要认真提升自己的教书育人的本领,为后面提升教育教学水平打好基础。毕竟随着时代的发展,知识更新的很快,如果停止学习,甚至不学习,就会影响和学生的距离,产生代沟。这样的教师就会被淘汰。
三,教师一年到头辛辛苦苦的,起得比鸡早,睡得比狗晚,吃的比猪差,也需要有一个假期好好的休养。
很多人都说教师是最快活的,平时一天上这么一两节课,轻轻松松。他们不知道教育的特点,很多课外功夫花的时间要比课堂上的功夫多好几倍。没有一桶水,怎么能教出一碗水?
四,整个社会中,毕竟不富裕的家庭居多,教师一旦掉进钱眼里,参与到辅导机构的辅导活动中去,就给不富裕的家庭带来了额外的负担,反而给整个社会带来不公平。
教师真的想赚钱,就不如辞职,自己从事其他挣钱的行业,或者开个辅导机构,公开的从事自己的生意,只要按章纳税就合规合法。
不知道你是不是也有这样的想法?
医生假期休息可以到其它医院坐诊,工程师业余时间可以编码组装设备,老师寒暑假满足家长需求,帮忙带一下孩子,收取适当报酬,无可厚非。教师也是人,也要为油盐米醋等生计奔波,多年来,与公务员齐肩只是一句空话。
我诚心忠告老师们,千万不要到辅导班给学生补课。
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作出六条禁令,其中前三条规范中小学校的补课行为,后三条规范在职中小学教师的补课行为。依据法无禁止则可为的原则,我们分析一下,哪些补课可行,哪些补课不行。
第四条,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自己教的学生,自己千万不要给他们有偿补课,也不鼓励他们参与其他补课。
第五条,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参与别人组织的有偿补课,不是自己的学生也不行。
第六条,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这条与第四条有点重复,目的是强调在职教师千万不要给有偿补课行为帮忙。
《规定》就中小学校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作出处罚规定: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中小学校,视情节轻重,相应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奖资格、撤消荣誉称号等处罚,并追究学校领导责任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在职中小学教师,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直至相应的行政处分。
在职中小学教师,千万不要给自己的学生有偿补课。在自己家里,给自己的孩子补课,给亲友的孩子补课,给同事的孩子补课,给同事孩子的同学补课,这,不在禁止之列。被教育行政部门问责的可能性极低,应该是可为的。
早在2015年,教育部就印发《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该《规定》共6条。违反规定的在职中小学教师,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直至相应的行政处分,并追究学校领导责任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其他省、市、区教育局也都有类似规定。
应该说处分是严厉的,同时也查处了一批胆敢以身试法的教师和学校。但为何仍有在职教师利用假期去辅导班给学生补课呢!
一、利字当头。被利益熏昏了头,看到别人赚钱就眼红,也想跟着去赚钱。教师都是受过高等教育之人,要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能看到别人干啥自己就盲目跟着干。说句不中听的话,别人违法,咱也跟着违法?别人违法,可能处罚很轻,甚至免于处罚,而知法犯法罪加一等!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教师必须有明辨是非能力,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什么样的财能取,什么样的财不能取,心里一定明澈如水。不义之财莫伸手,伸手必被捉。到那时,后悔晚矣。
二、侥幸心理。别的老师去辅导班给学生上课没事,我也一定不会有事。这样的侥幸心理还是不要有!不怕一万怕万一。前不久,一位女教师因为私自开设辅导班造成严重后果,受到了留党察看、降低岗位工资和调离教育工作岗位多重处分。这类新闻屡屡曝光,触目惊心。
在这里,给参加辅导班给学生补课的在职教师提个醒:切勿被利熏昏头脑,切勿存在侥幸心理。
到此结束,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在职学历提升辅导班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在职学历提升辅导班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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