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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教师补助【2018年民办教师补助标准出炉,看看你达标了吗?】

[导读] 大家好,今天小热点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民办教师补助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民办教师补助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最新政策民办教师补助? 民师补

民办教师补助【2018年民办教师补助标准出炉,看看你达标了吗?】

大家好,今天小热点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民办教师补助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民办教师补助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最新政策民办教师补助?

民师补贴的新政策规定:

1、时间期限计算: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按任教学期累计计算,每2个学期视为1年。工作年限总计余数为1学期的,按1年计算。工作年限根据原民办代课教师自查和审核工作核定后不再调整。

2、工作期限计算:工作年限超过30年的,每人每月补助900元;工作年限20-29年的,每人每月补助800元;工作年限10-19年的,每人每月补助700元;工作年限1-9年的,各市给予适当补助,具体标准由各市制定,所需资金由市、县自行筹集解决。以后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动态调整补助标准。

法律依据:《广东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向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第四条 补助标准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按任教学期累计计算,每2个学期视为1年。工作年限总计余数为1学期的,按1年计算。工作年限根据原民办代课教师自查和审核工作核定后不再调整。

工作年限超过30年的,每人每月补助900元;工作年限20-29年的,每人每月补助800元;工作年限10-19年的,每人每月补助700元;工作年限1-9年的,各市给予适当补助,具体标准由各市制定,所需资金由市、县自行筹集解决。以后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动态调整补助标准。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向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第一条 工作年限1—9年的原民办代课教师补助标准:

工作年限1—9年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工作年限1年的每人每月补助100元,2-3年的每人每月补助200元,4-5年的每人每月补助300元,6-7年的每人每月补助400元,8-9年的每人每月补助500元。

由于种种原因,一些原民办教师被辞退了。对于这些原民办教师,有什么样的补助政策呢?

主流的政策是按教龄补助

全国绝大多数省份都是按照这个政策基调落实的,经过认定的教龄,有一年算一年,每一年教龄按照规定的标准补助。全国各省的标准不一,最低的只有8元,最高的20元。一位教龄20年的老民办教师,低的省份补助每月160元,高的省份补助400元。即使是高标准的身份,这补助也 是很低的。所以,提高补助标准,关心原民办教师的晚年生活,是很现实的问题。

一、补助对象:经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发给任用证书,享受国家民办教师补助费并符合下述补助条件的现任中小学民办教师。

二、补助条件:

1、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且连续任教满15年的;

2、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且连续任教满15年,经县(市)以上医院证明,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确认丧失工作能力的;

3、因公致残,经县(市)以上医院证明,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确认丧失工作能力的。

三、补助标准:农村年老病残民办教师离开工作岗位后的生活补助费由原工作单位按月发放。

鉴于各地经济文化发展很不平衡,生活补助费标准全国不作统一规定,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当地经济情况自行制定。

但最低标准不得少于现行民办教师补助费中的国家补助部分。

四、上述离开工作岗位后的民办教师,其医疗保健待遇与原单位在职民办教师同等对待。

五、经费来源:在不新增民办教师和财政负担的前提下,农村年老病残民办教师生活补助费的资金来源,从国家已下达的民办教师补助费、农村征收的教育事业费附加和集体自筹中解决。

为了保证经费来源的稳定,各地应根据《国务院关于筹措农村学校办学经费的通知》(国发〔1984〕174号)的有关规定精神,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建立民办教师福利基金。

六、审批手续:凡符合本规定享受生活补助费的民办教师,由所在学校负责填报申请表,经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并发给证书。

证书式样和名称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自定。

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上述原则规定,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和群众的承受能力,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到此结束,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民办教师补助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民办教师补助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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