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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和委派有什么区别(委托和委派有什么区别)【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事业单位委托和委派】

[导读] 大家好,今天小热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委派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委派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文章目录: 委托和委派有什么区别 委托和委派有什么

委托和委派有什么区别(委托和委派有什么区别)【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事业单位委托和委派】

大家好,今天小热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委派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委派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文章目录:

  1. 委托和委派有什么区别
  2. 委托和委派有什么区别

一、委托和委派有什么区别

刑法中“委派”与“委托”的区别:第九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产的,以贪污论”。对该两条法律条款中的“委派”和“委托”的法律含义、法律主体的区别谈点粗浅看法。

一、法律含义不同“委托”,本义为托付,即一方当事人将一定事务托付给他方,被委托者需以委托者的名义在托付的权限范围内进行活动,其活动的结果由委托者承担。“委派”是为了履行“特定公务”而进行的委任派遣,所委派的公务具有特定的职能、职权、职责范畴,其性质是公务而非事务,一般是代表国家对公共事务所进行的管理、组织、领导、监督等活动。其具有两方面的特点:

一是具有管理性;二是具有国家代表性。就刑法三百八十二条第二款的含义看,此处的“委托”除具有一般的民事法律含义外,还具有特别的法律含义,这里的委托主体必须是依法具有委托权限的国有性质的单位,不是一般意义的民事主体或个人。委托的内容也具有特定性,即不是进行一般性的劳务活动,而是对国有财产进行管理和经营。这种委托一经受托人承诺,委托方与被委托方就形成一种隶属关系,受委托方取得一定的从事事务的资格,接受委托单位的领导、监督,体现着一定的行政托付关系。

二、主体身份不同刑法中的 “委派”具有如下特征:

一是委派可以是不同主体,既可以是国家工作人员,又可以是以国家工作人员论的人员,还包括其他类的人员。二是委派的关系具有隶属关系或纵向关系,只有有权委派的部门,即国家机关向国有单位委派;国家机关、国有单位向非国有单位委派。三是被委派的人员在非国有单位所从事的公务是具有特定范围的“特定公务”,一般而言是行使对这些非国有单位的国有资产的运营管理,负有使这些国有资产不被流失、损害和增值保值的责任。四是委派关系的成立,必须有正规程序和书面手续,这种委派一定是职务行为而非个人行为。“委托”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从委托主体来看,必须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也就是说委托主体必须是法律规定的,具有委托权限的单位而非个人;二是被委托的主体一般是非国家工作人员。三是委托的内容具有特定性,即受委托人所从事的工作必须是对国有财产进行的管理、经营活动。国有财产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公共财产。国有财产是指国家享有所有权的财产,通常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所拥有的财产,包括股份制企业中国家享有所有权的财产,国有财产是公共财产中的一部分。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才构成本条所规定的“委托”关系。四是这种委托关系必须具备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手续。笔者理解应该是要式行为,即委托方的职务行为与被委托方接受委托的行为应该具备书面形式,反映双方的合意行为,不能是某一领导个人意志的体现。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所谓自动投案通常是指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尚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然犯罪事实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传唤或尚未被采取强制措施之时,犯罪嫌疑人主动向司法机关或有关单位投案。第一,如果犯罪嫌疑人是主动到纪委交代问题的,符合自动投案的要求,无疑应当认定为是自动投案。第二,对于纪委仅掌握犯罪嫌疑人的违法、违纪事实,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违纪情况审查的过程中,犯罪嫌疑人如实交代了自己犯罪事实的也应当认定为自首。第三,如果犯罪嫌疑人被纪委采取了“双规”措施后,如实交代了犯罪事实的应如何认定,实践中有很大争议。有意见认为,纪委的“双规”并不是司法机关的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在被“双规”期间向组织交代全部犯罪事实,可以认定为自首。笔者认为,纪委掌握了犯罪嫌疑人的违法、违纪事实,对犯罪嫌疑人实行“双规”进行查处的,犯罪嫌疑人并不是主动向有关机关交代其犯罪事实,不能认定为自首

二、委托和委派有什么区别

委托和委派的区别

一、概念定义上的区别

委托是指把权力或责任委托给他人管理或处置,而委派则是派遣人员担任某项职务或完成某项任务。委托更侧重于事务的处置权,而委派则关注人员的派遣与安排。

二、行为方式的区别

委托通常是一种法律行为,需要双方明确权利与义务,并遵守相关法规和法律程序。委托关系中可以存在一方对另一方的信任为基础,将事务处理权下放。委派则通常是上级对下级的正式派遣,具有明确的职务内容,通常是基于组织内部的授权与分工进行的。

三、权责关系的不同

委托关系中,委托人可以将自己的权利暂时转让给受托人,受托人在处理事务时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和义务。而在委派中,被委派的人在接受任务时,通常会获得明确的职权和责任范围,并按照组织的安排和要求执行相关任务。

四、适用范围的不同

委托更广泛地应用于日常生活中的各种事务处理,如法律、金融、商业等领域。而委派更多地出现在组织管理、人事安排等场合,是组织内部管理和运作的一种方式。

综上所述,委托和委派在概念定义、行为方式、权责关系和适用范围上都有所不同。委托主要是事务处理权的下放,侧重于权利与责任的转移;而委派则是基于组织内部的管理需要,对人员进行明确的派遣和职务安排。在实际应用中,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词汇进行表达。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委派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委派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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